【科普】福建室外消火栓小知識
【科普】福建室外消火栓小知識
1、建筑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除應符合本文的的規定外,還應符合市政消火栓的有關規定。
2、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根據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和保護半徑經計算確定,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m,每個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10L/s~15L/s計算。
說明:建筑室外消火栓的布置數量應根據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保護半徑和每個室外消火栓的給水量經計算確定。
室外消火栓是供消防車使用的,其用水量應是每輛消防車的用水量。按一輛消防車出2支噴嘴19mm的水槍考慮,當水槍的充實水柱長度為10m~17m時,每支水槍用水量4.6L/s~7.5L/s,2支水槍的用水量9.2L/s~15L/s。故每個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按10L/s~15L/s計算。
如一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為40L/s,則該建筑物室外消火栓的數量為40/(10~15)=3~4個室外消火栓,此時如果按保護半徑150m布置是2個,但設計應按4個進行布置,這時消火栓的間距可能遠小于規范規定的120m。
如一工廠有多棟建筑,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為10L/s,則該建筑物室外消火栓的數量為10/(10~15)=1個室外消火栓。但該工程占地面積很大,其消火栓布置應仍然要遵循消火栓的保護半徑150m和間距120m的原則,若按保護半徑計算的數量是4個,則應按4個進行布置。
福建室外消火栓
3、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圍均勻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側;建筑消防撲救面一側的室外消火栓數量不宜少于2個。
說明:為便于消防車使用室外消火栓供水滅火,同時考慮消防隊火災撲救作業面展開的工藝要求,規定沿建筑周圍均勻布置室外消火栓。因高層建筑裙房的原因,高層部分均設有便于消防車操作的撲救面,為利于消防隊火災撲救,規定撲救面一側室外消火栓不宜少于2個。
4、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應在出入口附近設置室外消火栓,且距出入口的距離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
說明: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為便于消防隊火災撲救,規定應在出入口附近設置室外消火栓,且距出入口的距離不宜小于5m,也不宜大于40m。這個室外消火栓相當于建筑物消防電梯前室的消火栓,消防隊員來時作為首攻、火災偵查和自我保護用的。
5、停車場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車場周邊設置,且與近一排汽車的距離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庫不宜小于15m。
說明:我國汽車普及迅速,室外停車場的規模越來越大,考慮到停車場火災撲救工藝的要求,消防車到達的方便性和接近性,以及室外消火栓不妨礙停車場的交通等因素,規定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車場周邊設置,且與近一排汽車的距離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庫不宜小于15m。
6、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和液化烴罐罐區等構筑物的室外消火栓,應設在防火堤或防護墻外,數量應根據每個罐的設計流量經計算確定,但距罐壁15m范圍內的消火栓,不應計算在該罐可使用的數量內。
說明:甲、乙、丙類液體和液化石油氣等罐區發生火災,火場溫度高,人員很難接近,同時還有可能發生泄漏和爆炸。因此,要求室外消火栓設置在防火堤或防護墻外的安全地點。距罐壁15m范圍內的室外消火栓火災發生時因輻射熱而難以使用,故不應計算在該罐可使用的數量內。
7、工藝裝置區等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場所,其周圍應設置室外消火栓,數量應根據設計流量經計算確定,且間距不應大于60.0m。當工藝裝置區寬度大于120.0m時,宜在該裝置區內的路邊設置室外消火栓。
8、當工藝裝置區、罐區、可燃氣體和液體碼頭等構筑物的面積較大或高度較高,室外消火栓的充實水柱無法完全覆蓋時,宜在適當部位設置室外固定消防炮。
說明:隨著我國進入重化工時代,工藝裝置、儲罐的規越來越大,目前國內的油罐是10萬m3,乙烯工程已經到達80萬噸~120萬噸,消防水槍已經難以覆蓋工藝裝置和儲罐,為此移動冷卻的室外箱式消火栓改為固定消防炮。
9、當工藝裝置區、儲罐區、堆場等構筑物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時,消火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室外消火栓處宜配置消防水帶和消防水槍;
2)工藝裝置休息平臺等處需要設置的消火栓的場所應采用室內消火栓,并應符合室內消火栓的有關規定。
說明:工藝裝置區和儲罐區的室外消火栓,相當于建筑物的室內消火栓,當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時,工藝裝置區和儲罐區的室外消火栓為室外箱式消火栓,布置間距根據水帶長度和充實水柱有效長度確定。
10、室外消防給水引入管當設有減壓型倒流防止器時,應在減壓型倒流防止器前設置一個室外消火栓。
說明:倒流防止器的水頭損失較大,當采用減壓型倒流防止器時,因該閥在正常設計流量時的水頭損失在0.04MPa~0.10MPa之間,消防時因流量大增,水頭損失會劇增,致使室外消火栓的供水壓力有可能滿足0.10MPa的要求,為消防給水的性,規定從市政給水管網接引的入戶管在減壓型倒流防止器前應設置一個室外消火栓。